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使用管理制度(暂行)
为加强学校实训室安全教育培训管理,规范安全培训工作,保障师生员工人员安全,构建和谐平安校园。提高实训室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,促进我校实训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,有效地防止安全事故发生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实训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,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同时认真填写《实训室使用登记薄》。检查维护仪器设备,保证其在正常状态下运行。实训完毕后离开实训室之前要关好门窗,切断电源、水源,确认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。
二、使用人员负责监督室内的学生,未经使用人员允许,不准动用实训设备,使用实训室要注意保持室内外卫生,不乱扔果皮纸屑、不随地吐痰、不乱扔垃圾。
三、实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。值班人员应认真值勤,不得私自带人参观,任何单位和个人要参观实训室,须根据《实训室借用规定》,并经实训室负责人同意。
四、严禁在走廊上堆放物品,保证消防通道畅通,未经许可,严禁在楼内使用明火、电焊、气焊。
五、对危险品和有害健康的化学物品(剧毒品、易燃品、易爆品、油料、燃料、挥发性化学品等),实行固定地点存放,有实训室专人统一管理;对于领用出库的危险品,由领用教师妥善保管。
六、实训室教师和工作人员应做好本职工作,在指导学生实训时,对易出事的位置,应提醒注意,发生事故要及时处理,并通知实训室管理员。
七、对违反下述规定,且不听劝阻者,实训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上报学院相关部门,给予相应处罚:
1.在实训室内吸烟者;
2.未经批准,不得使用电炉等带明火加热设备者;
3.违反规定,造成水、电等事故,损失重大者;
4.私配大门钥匙和公用实训室或公用房间钥匙者;
5.学生不得在实训室留宿。
八、保持实训室整洁、安静、不得在实训室打闹。
九、学校定期检查所有实训室的安全情况,每学期放假前对各实训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,并封闭各实训室,以确保做好假期实训室的安全。
十一、实训室的安全必须层层落实,各级安全检查责任人均应切实履行检查职责。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时应及时采取相应救助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,对知情不报,玩忽职守者,给予严肃处理,发现丢失,被盗等案件时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,并保护好现场,严禁隐瞒不报和私下处理。
十二、如需借用实训室任何物品,需填写《实训室物品设备借出登记表》,借出的仪器设备如出现损坏、遗失等问题,要按照学校的标准赔偿损失。收取的费用用于补偿仪器设备损坏、遗失的损失。
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
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一日